根據《江蘇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程》(蘇民規〔2012〕2號、蘇財社〔2012〕245號)文件的規定,對下列已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予以長期公示,歡迎廣大村(居)民監督,并盡可能提供事實依據和細節。
我縣現行城市低保保障標準為每人每月645元。
我縣現行農村低保保障標準為每人每月645元。
金湖縣政局舉報電話:0517-86803443、86883457
附件:1.金湖縣2020年8月份城市低保名單 金湖縣2020年8月份城市低保名單.xls
2.金湖縣2020年8月份農村低保名單 金湖縣2020年8月份農村低保名單.xls
金湖縣民政局
2020年8月20日